摘要

文章以中国—东盟国家警务合作为研究对象,在深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与东盟国家警务合作的影响基础上,运用克拉斯纳国际机制理论对疫情常态化中国—东盟国家警务合作新型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归纳总结出"一个原则,两个目标、三种合作机制"的中国—东盟国家警务合作新型机制建设内容,并从内生动力、运行体系建设、联络协调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出了疫情常态化中国—东盟国家警务合作新型机制的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