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财政与经济的货币化进程中,王安石变法时期是一个关键时段。在宋神宗朝以前,北宋传统国家财政中的货币征收和使用权重相对有限。在两税、和买、专卖等领域中,货币主要作为征收物、支付手段、准价工具以及中转角色而存在。在实物主导的经济模式下,货币机制未能得到充分拓展。王安石变法开启了新的经济与财政模式,并以货币运作为导向。常平新法通行青苗钱借贷。在还贷时,虽然设置货币与实物双选可能性,但政府通过粮食基准价的设定,驱动农民选择货币还贷,实质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货币借贷闭环,同时也引发了新旧两派关于实物与货币借贷的论战。免役法进一步拓展了货币化的广度与纵深,开始深入到基层劳役领域:劳役执行模式(雇募)、结算法(货币)、财政统筹(国家财政)三方面体现出免役法的深层变革逻辑,也是劳役货币化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