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经代表审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共补充修改92处,主要集中在稳经济、促创新、惠民生三个方面。报告于3月11日表决通过,并于3月12日由新华社发布。现将报告中有关经济金融、社会民生等方面内容节选刊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