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作了首次法律规定,但其适用范围与操作规定较为简单;2017年司法解释对其作了进一步规定。纵观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框架已形成,但依然存在细化和完善的空间。为此,在梳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发展历程与理念的基础上,罗列出该制度的要点与运作特征,并围绕其粗略和不足,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提出完善建议,以更充分地发挥其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