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多维贫困视角下,扶贫工作需要从多方面补齐贫困对象在各个贫困维度上的相对差距。而电子商务所依托的基础超越了衡量贫困的传统维度,使贫困对象可以在新的发展维度上以较低的成本脱离贫困状态,在部分农村地区的脱贫致富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而言,电子商务尚未成为贫困农村脱贫致富的主要平台,特别是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领域,尚未发挥基础性的支撑作用。目前,农村电子商务扶贫还存在着初级农产品不适于作为消费品直接出售、农户面临风险较大、农户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成本较高等不利因素。对此,需打造农业产业互联网,推动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企业组织能力的升级。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