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运行与各自为战的体制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中国公路, 2020, (10): 28-29.
DOI:10.13468/j.cnki.chw.2020.10.005

摘要

<正>要咨询高速公路出行的问题,应该找谁?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人说不出答案。一般认为,高速公路出行是一种合约行为,合约的一方是出行者,另一方是高速公路经营者。然而,不仅绝大部分出行者很难准确知悉提供通行服务的单位,就连高速公路从业者也往往需要检索一番才能确定某路段的管理单位。要弄清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需要将时间回溯到1992年。1992年3月,国务院《关于交通部门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及高速公路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2]16号)指出:"各地对高速公路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暂不作全国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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