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事故经过某日,某电力实业公司施工三班人员开展城关132线文化路分线1—3号电杆导线拆除工作。工作负责人为金某,工作班成员为许某、陈某(伤者、41岁、工龄7年)等5人。当日上午8时10分左右,工作班开始工作。工作班成员许某、张某在1号杆上作业,将三相导线往2号杆方向松弛并落地。随后张某又与工作成员吴某在3号杆上作业,将三相导线往2号杆方向松弛并落地。两端导线松弛并落地后,由工作班成员陈某在2号杆进行导线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