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于2004年9月1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废止。94号令对质疑及投诉的规定有了很多新变化。94号令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关于质疑提出与答复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第十二条规定了质疑函应当包含的六项内容。一是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