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行禁渔期、禁猎期的目的,在于保护水生生物、野生动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动物种群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可仍有少数不法分子为获取暴利,在禁渔期、禁猎期以身试法。前不久,霞浦县检察院公布3起禁渔期、禁猎期典型违法案例,让我们看看其中涉及哪些罪名,又该承担怎样的后果——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21年5月,陈某某、毛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