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欧盟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公布了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主要经济体。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实践体,2021年9月发布的“下一代欧盟”绿色债券框架是目前国际绿色债券最新和最先进的实践框架。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碳中和债券的顶层设计,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与欧盟绿色债券市场相比,我国碳中和债券的规模、品种和发行主体均有待扩大,碳中和债券与经济周期和气候变化的协同性有待整合,碳中和债券绩效导向和外部报告审查力度有待提高。今后在中欧绿色对话和合作的大背景下,对照“下一代欧盟”绿色债券标准,我国应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注意规避绿色金融风险、强化碳中和债券的政策协调和经济杠杆作用、加强绩效评估和多部门协同监管、推动与国际标准对接并加快国际合作,以进一步推动碳中和债券发展,从而强化我国在引领可持续金融国际共识和国际标准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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