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人类学课程基于其独特的方法与视角,能够有效锻炼学生反思性学习与深度分析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然而,法律人类学教学存在学科定位不清、聚焦度不够、缺乏共同"范式"、知识更新缓慢、教材建设极度滞后等问题,加剧了其在学科教学体系中的边缘性位地位。对此,应着手构建统一、规范的法律人类学课程体系,增加教学中的共性,突出学科辨识度,促进该课程价值的合理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