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法官法》出台以后,湖南地区针对法官职业保障问题实施了诸如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收效甚微。当前法官健康权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多数一线法官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心理压力过大且没有疏解渠道。此外,因其职业特殊性,法官的人身安全还面临着较大的威胁。法官健康权事关司法公平正义的实现,保障法官健康权也是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湖南地区应采取扩充法官职业队伍、建立法官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以及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实现对法官健康权全方位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