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内在的不确定性和科研外在的复杂性导致科研项目存在风险性,虽然一般项目倡导风险包容以促进高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但是重大科技项目的成本高而且数量少,难以像一般风险项目投资那样,用少数成功高风险项目的超额收益来弥补多数失败项目的成本,越是重大科技项目越具有风险厌恶的特征。重大科技项目的高复杂性使得需要通过多重委托代理的方式实现有组织科研的分工与合作,除了科学的内在风险之外,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等因素,也会产生代理人控制、逆向选择、形式主义、效用衰退的风险。需要建立高风险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追踪孵化机制,增强科研职业道德的软约束力,建立激励相容的委托代理共赢机制,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扩展评审程序的改进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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