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明代主流的传播形式,通政司和邸报构成了传统的传播结构,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履行了政府规定的传播义务。明末,该结构因为皇帝懒政导致的制度衰退、政府对邸报内容的限制政策和明末较差的朝堂舆论环境这三大原因无法正常运行。士人借助组织民间文社和发行社稿构建了“士人文社+社稿”的新型传播结构,突破了官方对于信息的传播限制,把本属于邸报的朝政信息、军事战况、宫闱秘辛等内容传播给了普通民众。新型传播结构的出现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原有传播模式的弥散型传播模式,它把基层百姓纳入到社会的传播网络中,获得了更大的传播范围和更好的传播效果。以古鉴今,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这种民间自生自发的传播热情在当代也应得到珍视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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