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原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能否直接适用以及如何适用,在理论和实务界存在争议。在商标法领域,当缺乏法律规则来规制恶意注册行为,且用尽所有如类推适用等法律方法后仍难以适用法律规则时,可以独立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以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规则无法调整的实践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诚实信用原则不是异议或无效条款,与《商标法》第30条的"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配合使用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适用方法。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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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