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林省长春市日前召开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会,明确清理对象范围包括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所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市直56个业务主管部门和15个县(市、区)、开发区,该行动将于9月末结束。开展三项清理整顿。对连续三年不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长期不开展活动、长期不换届、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