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并无成体系的关于数据的刑法专门化保护,现有的网络犯罪规制以个人信息保护为侧重点,与信息相比,数据是一个更加成熟与专业的独立网络概念。以数据作为法益保护指向,在对其实现专门保护的同时,也是将网络刑法从传统刑法中剥离从而与其并行不悖的一大契机。有必要从数据着眼,建构数据犯罪在刑法中的专门化、单节化,从而整合统领全部的"计算机犯罪"和"信息网络犯罪",彻底改变网络犯罪防治"纸上谈兵"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