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被告人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金额1.7亿元,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海泉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花样百出的敛财经白海泉敛财的"秘诀"之一就是在土地上做足文章,把国家利益当"顺水人情"送给开发商,自己从中再收"好处费""感谢金"。纪检委人员梳理案件发现,在白海泉经办的近10宗总面积达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