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为我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品”)在省级层面的落地提供参考和借鉴。方法 通过查阅2021年1月-2022年3月国家医保局、浙江省医保局等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数据,结合政策文件,对浙江省各地市三级医疗机构数量、国谈药品实际配备情况、国谈药品可获得率、国谈药品品种配备率、医疗机构配备率等进行描述性分析;采用Spearman秩相关检验对浙江省三级医疗机构配备的国谈药品品种数与浙江省各地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配备国谈药品的三级医疗机构数、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实施时长等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 截至2022年第1季度,浙江省135家三级医疗机构共配备国谈药品261种,占2021版国谈药品目录(275种)的94.91%;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注射用阿替普酶等品种配备率较高,配备的国谈药品种类与浙江省城乡居民排名前10位的疾病死亡原因高度重合。杭州市的三级医疗机构配备种类最多,达230种,衢州市最低,仅为34种;舟山市的医疗机构配备率最高(100%),丽水市最低(57.14%)。国谈药品配备品种数与各地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配备国谈药品的三级医疗机构数量均呈正相关(P<0.01),与DRG的实施时长无明显相关性(P>0.05)。结论 浙江省国谈药品的落地情况总体较好,国谈药品三级医疗机构配备率、药品品种配备率较高。建议国谈药品的省级落地需多方联动,政策制定部门应“松绑”“驱动”双管齐下,畅通药品进院链条;医保部门应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分担医疗机构用药压力;同时,还应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国谈药品医保报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