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肉制品消费在全球食品消费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肉制品国际贸易量激增。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有较大差别,导致以非关税壁垒形式出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中美、中欧、中日等食品贸易中的影响日益明显,严重阻碍了中国肉类食品的出口。介绍了我国与美国、欧盟、澳新、日本、东盟十国的肉类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分析了各国和地区在法规制定、监管执法和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共性、差异及特点。研究发现:由于基本国情不同,我国肉类食品的技术法规主要是规定微生物限量、农兽药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指标,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关注畜禽及其加工产品的不同质量特性;我国肉类的食品安全监管更注重对最终产品的检测,而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实现有效的过程监管,贯彻"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我国可参照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建立肉类食品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努力做到全民参与,杜绝行业潜规则,建立可行有效的追溯体系,真正实现肉类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从源头控制肉类食品的掺杂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