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职工在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第三人侵害,既符合工伤认定要求,又符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所规定的可向第三人追究侵权责任的,职工应当如何选择或者职工可以如何选择?从理论上来看,目前,主要有替代模式、兼得模式、补足模式、选择模式、混合模式等,从实践上来看,由于《安全生产法》、最高院司法解释,以及云南、新疆、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