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虐者因不堪忍受施暴人的长期反复施暴而实施非对峙型反击行为,致使施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结果在刑法上如何予以妥当评价,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面临的新问题。参照美国"受虐女性综合症"学说对该行为进行正当防卫扩张解释,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并不符合我国刑法精神。相反,如果引入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对家庭暴力反击杀人行为予以刑法评价,或许对刑事司法实践处理此种案件具有更好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