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制约少数民族就业的因素主要有汉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刻板印象、性别差异、工作经验等,我国宪法、法律和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对此有所回应,但效果却不明显,其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合理、内容缺乏系统性和独立性、法律关注领域存在偏差以及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应从调整立法结构、转变立法关注领域、培养宪法文化三方面入手,对此作出更加有效的法律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