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耕地不同修复主体的实施效果研究

作者:童星星; 夏卫生*; 林泽建; 黄道友; 吴建; 丁浩东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20, 12(01): 121-129.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1.121

摘要

本文利用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区1320个样本的微观数据,以落地率、实施时效、质量评分作为修复主体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实证分析了试点区内修复主体基本情况和实施效果差异。结果表明:①2014—2017年,试点区内修复主体主要类型不变,为农户、大户、村组专业队、合作社、企业;修复主体数量变化较大:农户数量和占比均较大幅度下降,其他主体数量和占比均快速增长。②2017年五类修复主体单个修复面积均有所增加,且单个企业、合作社、村组专业队、大户的修复规模显著大于单个农户,单个修复主体的修复面积差距大。③与2014年相比,2017年五类修复主体的落地率、实施时效、实施质量均有所提升,整体来看,企业实施效果最好,其余依次是合作社、村组专业队、大户、农户;五类修复主体单项修复治理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存在明显差异。④影响修复主体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有经济、政策、社会、自然、实施个体、技术难度等。大规模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应该注意:修复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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