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者的涵义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因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工人"为核心的劳动者理论,仅仅是对其身份的确认,且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劳动合同为纽带的劳动者理论,是对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者涵义的发展,使得原有的具有政治色彩的强势工人身份被淡化,而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得以加强,导致劳动者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冲突。在司法实务中,要解决大量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劳动者理论的有益补充。我国劳动者理论应以从属劳动理论进行阐述,在制度上完善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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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汉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