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4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始就《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长期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处方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慢性病特点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