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武汉市老城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现状并探讨其相关因素。方法 2011年6月以两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法选取武汉市上海街下辖4个社区500名居民为调查对象。用自制《老城区居民生活满意度调查表》收集其人口学特征、健康状况、业余生活、家庭状况、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等数据,并使用单因素、多因素分析法对其主观幸福感状况及其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共收集了有效调查问卷448份,调查对象年龄为(51.3±16.1)岁。单因素分析表明,男、女幸福感得分为5.43±1.66、5.77±1.65(U=-2.32,P<0.05);0~45、46~59、≥60岁得分为5.12±1.68、5.47±1.81、6.29±1.23(H=43.07,P<0.01);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再婚的调查对象得分为5.18±1.94、5.74±1.54、4.00±2.04、5.68±1.91、6.63±0.92(H=17.41,P<0.01);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中专、大专和本科、研究生及以上调查对象得分为6.30±1.42、5.55±1.82、5.90±1.46、5.07±1.74、4.75±2.22(H=26.99,P<0.01);家庭月收入在0~2000、2001~4000、4001~8000、8001~10000、>10000元幸福感得分为5.34±1.87、5.68±1.53、6.20±1.07、7.33±0.58、6.00±0.00(H=13.85,P<0.01)。居民对各项社会环境主观满意度由高至低依次为:治安环境(56.0%,248/448)、交通环境(44.9%,199/448)、社区环境(14.9%,66/448)、住房条件(13.8%,61/448)和医疗环境(8.2%,36/448)。多元回归模型的方程决定系数R~2=0.53(P<0.01),拟合度较好,模型显示的各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因子依次为:社会环境(β′=0.34)、家庭状况(β′=0.32)、健康状况(β′=0.21)、教育程度(β′_(小学)=0.00、β′_(初中)=-0.12、β′_(高中)=0.04、β′_(大专及以上)=-0.14)、家庭月收入(β′=0.07)和婚姻状况(β′_(未婚)=0.00、β′_(已婚)=0.03、β′_(离异)=-0.03、β′_(丧偶)=0.01、β′_(再婚)=0.02)。结论社会环境、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婚姻状况均可影响老城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提高武汉市老城区居民主观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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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第二临床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