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国内外药事服务费的设立基础与现状,明确药事服务的范围,为我国药事服务费的设立与实施提供参考。方法遵循循证医学原则,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阐述药事服务费设立的基础,并比较国内外药事服务费的不同定义及收取方式与测算标准的差异。结果药事服务费设立的基础是医药分业,在西方国家,尽管各国对药师服务费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不同,但其收费标准却大同小异。相对于根据处方价格、处方上药品种类数量和处方上药品类型为收费测算基础而言,按就诊次数确定药事服务费较为合理。结论我国药事服务费测算应以处方费、药品管理和储存成本为基础。药事服务费应先在试点医院实施,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下,可不实施药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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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