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加剧,专利标准化成为各企业抢占技术制高点的重要武器,对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具有重要作用。在一般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围绕交易标的的价格、数量等要素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签订合同。但由于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以下简称SEP)兼具公共利益和私权属性的双重特征,专利权人受到FRAND承诺的约束,在价格条件以外缺乏足够的博弈空间,因此研究特定情况下的协商机制对SEP纠纷的解决具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