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唐前期律令体制下的户籍制度是汉魏以来户籍制度发展演变的总结,标志着以人口统计为基础、以赋役征派为目的的籍帐体系和管理制度臻于完备,反映了唐前期国家治理能力的强大。唐朝前期的乡、里划分是服务于户籍编制的,关于设置“里”的规定便放在了《户令》之中。令文规定按照户数来设立乡、里,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一乡户数为五百户。乡是基层政务运行中实际发挥作用的单位,每乡设有五个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