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的规范性问题在道德哲学中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当代契约道德被认为在解决道德的规范性问题上颇具优势,一方面它以人们之间的相互契约来为道德要求提供辩护,另一方面缔约者以"同意"来表达对道德要求的认同。然而,契约道德理论对于规范性问题的回答本质上预设了一种"道德共同体"的存在。霍布斯式道德契约论的规范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共同体的工具性认同;以斯坎伦为代表的康德式道德契约论的规范性则来自对道德共同体的构成性认同。就道德的本质而言,契约道德的规范性必须以对道德共同体的构成性认同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