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分析了"营改增"服务用于非货币性福利的纳税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法规,对企业自身免费为职工提供"营改增"服务认定为"非营业活动"、"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及"集体福利"行为三种情形下的纳税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从企业及税务机关的角度分析了不同纳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并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