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方中外信息荟萃的平台2月20日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月9日发布公告,自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