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科发[2021]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