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依据相关文件设立了理(董)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经营管理层,构建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但因多种因素的制约,部分内控制度还不能很好执行到位,在"三会一层"的机制运行中,理(董)事长统领一切决策经营管理大权,监事长是在理(董)事长领导下履行职能,而定期召开的社员代表大会也是在做表面文章。"一长独大"现象较为严重,"三会一层"机制达不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不能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