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快速发展,引入调解参与其中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如何规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调解适用,促进这一机制更加规范有效发挥特有价值,这一问题亟待研究。虽然我国立法层面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但相关规定略显模糊,一定程度影响了这一制度的实践可操作性。调解制度的灵活、高效、低成本优势使其适用具有合理性,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兼顾公益保护平衡,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了较好效果。调解制度存在的局限性,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寻完善调解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启动、公告、审查等程序安排,引导民众有序参与,力争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