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求道德判断的客观性,R·M·黑尔从元伦理学的独特视角出发,运用逻辑与语言分析的方法对道德语言的性质、意义及功能进行了深入探讨,揭示出道德判断的规定性和可普遍化这两种逻辑特性,并从自由与理性的关系剖析了道德作为普遍规定的本性,从而形成了"普遍规定主义"的伦理思想。虽然"普遍规定主义"在逻辑层面能够很好地自洽,但是它在现实问题面前仍然会遇到由自身理论出发点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