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避免杜林的"狂妄无知"把世界工人运动带入革命的泥潭,恩格斯于1876—1877年撰写了《反杜林论》,就未来社会主义应该确立什么性质的"国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细节和联系"做了"进一步的探讨"。通过此种探讨,恩格斯为世界无产阶级就如何在未来国家制度的确立与实行中充分表达"人民意志"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就此而言,《反杜林论》无疑是一部集中展现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思想的鸿篇巨制。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新阶段必然需要我们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思想资源,并由此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刻领会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法哲学思想必然是此种"深入挖掘"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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