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有关资产(股权)划转的政策规定《公司法》中与股权有关的经济行为包括投资、增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的“划转”没有在公司法中出现。笔者认为“划转”实质是分立,是划出方(被分立企业)将资产(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企业或新设企业(划入方、分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