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在哈佛大学"课堂教学怎样才能影响人的行为"课题的讲习班中首次提出在教学上"以学生为中心"的主张。中国教育界在1984年把这一主张引入课堂教学理论中。而在教学实践中,一部分传统教育工作者持反对意见;还有一部分教育工作者一直在摸索:怎样才能恰到好处地"以学生为中心"展开教学工作?教师的课堂作用是什么?"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应该是什么样?以外语基础教学为例,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