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关于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不同观点的梳理和分析,指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惩罚性赔偿基础理论认知差异、对法律规定的解释与理解不同、对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需救济的损害类型的认识不同等三个方面。通过对这些原因进行进一步分析,得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应当同时适用于环境私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