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这两项司法改革举措无疑推动了法律的进步,但同时这两项改革举措也对司法实践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认为探索建议实务导师制度,能够将现有的人力资源开发好、培养好、运用好,使之转化成人才资源,是解决目前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人才短缺并进行人才储备行之有效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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