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总结我国负面清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江流域取水许可负面清单的主要思路及清单内容。取水许可负面清单分禁止事项和限制事项两类。属于禁止事项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取用水,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得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属于限制事项的,由取用水单位或个人采取特定的措施,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取水。在长江流域试行取水许可负面清单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尝试,以期对促进取水许可审批改革及推动长江大保护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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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