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界对于法律信仰的讨论日渐沉寂,而对法律信任的言说方兴未艾。本文在对法律信任与法律信仰进行界分的基础上,着重对法律信任的内涵、特征与功能进行了阐述。指出法律信任是一种制度型信任、程序型信任、价值认同型信任与内含制度化不信任的信任形态。法律信任具有主体普遍性、客体复合性、价值共识性、理性选择性等特征。同时其具有法治观念凝聚功能、法律行为激励功能、法律价值整合功能与法治秩序建构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