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检察官办案绩效评价已经具备了直观、客观、可测量的条件。从当前诸多检察业务考核指标中,可以选择几个基础性、关键性指标进行组合,形成一个专门用于测评检察官办案绩效的基本公式,以此表达检察官办案在数量、效率、责任、零差错等方面的价值追求。以基本公式为模板,还可延伸出用于评价检察官优异办案能力、检察长办案绩效的子公式。另外,为确保检察官办案绩效基本公式及其衍生子公式能得到有效应用,计算结果相对客观,具有认可度,围绕组成公式的各种要素,还需要以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司法瑕疵评查、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案-件比指标体系构建等工作为重点,为要素的提取、测算提供配套机制保障。

  • 单位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