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退溪的理到说是在翻译和解释朱子《大学章句》“物理之极处无不到”时提出的。退溪早年反对“理之极处自到吾心”的观点,晚年则主张“物格理到”。在解决“理到”与“理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之间的矛盾时,退溪采用独特的体用论,认为“无情意、无造作”是理之体,“随寓发见而无不到”是理之用。退溪的理到说继理发说、理动说后,再次明确了理的活动性,既与明代朱子学者肯定理能动静的发展倾向一致,又具有融合朝鲜本土文化对朱子理学进行建构的哲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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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