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投资收益风险约束引入基金管理者报酬合同,研究风险柔性约束下非对称过度自信的基金管理者的激励问题。研究表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能促进其自身的努力,推高基金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受风险柔性约束的管理者努力的边际成本及其努力水平均小于无风险约束时的情况。收益分享比例和风险柔性约束系数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线性合同才能激励管理者付出努力。委托人过度自信通过正向影响收益分享比例,进而促进管理者努力,适度的委托人过度自信通过负向影响收益风险约束系数,进而促进管理者努力。因此委托人适度的过度自信有利于激励管理者的努力。委托人的过度自信水平不宜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