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管理机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形成了省联社——县级联社二元体制的运营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县级联社在法律上独立,而省联社不作为经营实体,仅承担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近年来这种管理模式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优化农信系统的运营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