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土文献尤其砖铭多见“專”“塼”“甎”“磚”的用例,其字际、字词关系较为复杂,已有认识或模糊不清,或不合实际。经全面测查得出,“專”见于甲、金文,“塼”“甎”“磚”见于汉砖。唐代“塼”用为正字,其后用为通行字或俗字;宋至清代以“甎”为正字;唐代以来“磚”用为俗字,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以“砖”为通行正字,承担磚、塼、甎的记录职能。古文献以“專”记录纺锤义,或借表砖瓦义;“塼”“磚”“甎”可兼表砖瓦义和纺锤义。汉魏时期多以“壁”指称砖瓦,南北朝则以“塼”代之。这些认识以期为汉字发展史、职用史研究提供可靠资料,亦可为文献考订等相关应用研究提供实证参考。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