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提出了6点意见,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针对股份回购新政,通过对股份回购的监管演进、功能作用、实施效果、理论问题及其与再融资管制的联系等方面的探讨,研究表明:股份回购新政有利于优化和完善上市公司支付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政策)的完整性、协调性和平稳性;建议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信息披露的监管,继续放松股份回购资金来源限制,回应投资者关切,以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利益保护水平。